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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谨防上当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5 ℃

1.购房者在购房前要了解开发商的背景、主管部门、注册资金及是否“五证”齐全。

  2.不要相信发展商广告上标的价格,因为价格往往不包括审批费、配套费、绿化费、公证费、《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使用权证》的工本费、管理费,土地合作费的契约。如看见标有月供几百元起的楼盘,也不要高兴太早,因为这个价格并不包括利息,加上后有可能会贵一倍。还有些楼盘广告标明“送”高级家具或“装”有电话传真,但当你购了房子或付了订金之后,方知此“送”乃“代为运送”之送,此“装”乃“代为联系安装”之装。

  3.看见“距火车站只需十分钟车程,房价却只二、三千元起”的广告,也不要以为天下掉馅饼,极有可能是布吉关外的房产。十分钟车程指的是路上无人无车无红灯时速160的状况下。所以一定要进行实地考察,最好到国土部门了解一下城市规划,有些地段目前较偏,但如已列入发展计划,有可能两三后年会繁华起来;有的地段现在很旺,但未来可能一个立交桥便使其优势不复存在。

  4.买楼还要注意房子的间距,有的房地产公司为追求利润,随意缩小房子的间距,影响了居室采光、通风、视野和绿化。按规定房屋间距与房屋高度比例最低是1:1。

  5.购房者买的不是现楼的时候,签订购房合同一定要小心。一是要写明交房日期,同时注明通电、通气、通车、通水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因为许多房地产公司对购房者付款的时间严格限制,却对交房期限没有任何规定,推迟交也没有任何条款进行处罚。

  6.购房者在购房前切记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三个证件。因为这三个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如开发商不具备则有可能买了房有可能拿不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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