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房地产买卖契约为1元/本。这是南京市物价局昨日新发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资料费用的标准。其中,房地产(二手房)买卖契约、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房地产委托出售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1元/本。商品房买卖契约(黄正本)3元/本,商品房买卖契约(白正本、副本)2.8元/本。除上述契约、合同外的其他表格(申请书、委托书、备案表等)不再收费。物价部门同时要求有关部门,买卖契约等各类资料应由购买者按需申购,不得强行搭售,并按规定实行收费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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