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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流程 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2 ℃

  房地产交易流程 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法律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相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即是卖方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买方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卖方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约定的是买卖双方为将来订立合同进行谈判的权利义务,而并非最终必然导致签约结果的发生,所以签署认购协议书并非是在购买商品房时的必经阶段。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下一步便是去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订金,订金一般在5000—10000元之间,订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由双方协商。销售方此时应把相关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者,并讲清项目进展情况。在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在交付订金后,或是售价又提高了,或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发现房屋并不理想,想退掉房子拿回订金,但限于有认购书的约定,因此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什么情况下客户有权终止协议,索回订金。

  认购书主要内容包括;认购物业;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订金、鉴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

  在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还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者明白下一个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中内容,才能顺利签订购房契约,其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明、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缴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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