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出售二手房两种情况免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5 ℃

出售二手房两种情况免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房产的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也有两种情况可享受免税优惠。
出售二手房两种情况可免个人所得税
  问:对于个人“转让财产所得”,比如二手房交易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1994年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里所说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等大宗财产。
  为鼓励个人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个人所得税征、免税政策:
  一、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其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全部或部分予以退税。
  除上述情形以外,个人应将出售房产的收入额扣除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后,余额(净收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不能够准确提供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凭证,无法确定房产原值时,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出售房产的坐落地、建造时间、当地房价、面积等因素,按出售房产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售房收入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与按净收入的20%征收,其税负是差不多的。
符合法律赠予的转让不征税
  税务局有关人士18日还解释了人们关心的夫妻间、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转让、过户是否要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在法律上符合赠予形式的房产转让,都没有纳入征税范围。如果夫妻间、父子间的房产转让、过户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予形式,就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