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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0 ℃

      本文介绍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应该如何与租客约定,对于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租客应该怎么办呢?本文一一为你解决。

      带租约出售的二手房源,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怎么办?

      1、首先要明确的是在签订租约之前,都会由房地产中介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

      【注意】

      如果租户没有提到“优先购买权”的事情,房地产经纪人不要提醒他,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只是告诉他,因为业主更换,所以需要租户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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