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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尽量避免的几种典型纠纷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3 ℃

房屋买卖中,有几种类型的房屋买卖最容易出现纠纷,分别是: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等等。
  
  每一个问题,都是一个很复杂、很漫长的过程,因此,我们在买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到上述几个细节,反复确认户口、房屋质量等。如果真出现纠纷,再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胡先生问: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已与卖方签了合同,但是还没有去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登记,现在卖方又把房子卖给另外的客户,我能不能起诉要求卖方履行合同?
  
  汪律师回答:可以。但如果卖方已将房屋过户给第三人或者交付第三人,则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于先生问:今年4月我和卖方、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我交纳了中介费、贷款代办费,给房主交了定金。我们合同上约定于6月1日交首付,审批贷款大概就需要5-7天,今天已经23日了,假如相关手续没有办完导致买方无法交纳首付,这样算是卖方违约么?
  
  汪律师回答:您这里有一些信息我还不是很明确,您需要了解到合同的具体约定,才能追究责任。不同的合同,对这个的约定不一样。
  
  严先生问:父母在我所在的城市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是父母给的,但是以我的名字购房,贷款由我与老婆共同承担。为保护父母的利益,如何才能将房子给予父母?或者如何才能保护父母的利益?
  
  汪律师回答:这个需要您的配偶配合才能办理。首先您需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后,再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需要您的太太协助办理。
  
  张小姐问:我是单亲家庭,母亲改嫁后,我和继父家的女儿一起长大成人,现在继父也已经去世了。母亲最近看中一套房子,想买了,但是钱不够,需要我帮着她一起买,房产证母亲希望写她的名字。请问老人百年去世后,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母亲的这套房产,继父家的两个女孩,她们一分钱都没有出,也有继承权吗?
  
  汪律师回答:那要看继父家的两个女儿有没有扶养您的母亲,我国法律上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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