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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适应哪些情况?
发布时间:2015-08-26 09:26:10作者: 沪律网浏览量:1,441 ℃

        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要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的影响,买受人不能因为自己已经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而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规定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在合同承租期内继续承租,不过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
        买卖不破租赁只是原则上的规定,也就是说,租赁期未到时,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可以要求你继续居住,当如果出租人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既然房东执意解除,那么承租人只能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同时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当然,具体情况以及最终的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旅途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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