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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一方已购房契税无优惠 是正常堵漏洞做法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7 ℃

  “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获延续,有关何谓“首次购房”的界定也首次获得明确。

  昨日记者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本月9日联合下发《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明确联名购房者中一人已有购房记录的,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广州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将会收紧。不过房地产业专家认为此项政策影响对楼市不大。广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暂时未收到有关通知,若收到通知会马上进行调整。

  有税务人士指出,这是一个正常的堵塞漏洞做法,“如果联名购房有一方是首次购房就能享受优惠政策,岂不是只要拉一个首次购房的人一起买房就能享受优惠?这个漏洞不能开。”(记者何颖思、蒋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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