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1日在接受采访时说:“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中,土地成本占了很大一块。”“至于某个具体城市的土地成本占了多大的百分比,建造成本占了多大的百分比,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人民网3月11日报道)
承认土地成本占了房价很大一部分,这澄清了曾渲染一时的“炒房说”,把房价虚高的一大责任明晰到了靠“卖地财政”拉升GDP的地方政府头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后一句话却有些令人遗憾,地价等政府收入在房价中的比重,不应是笔糊涂账,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只有掌握这些翔实的数据,才能履行平抑房价、调节市场的职责。
齐骥副部长希望“购房者能够明明白白知道你所买房子的价格构成,如果哪块高了,你们可以跟他们商量”。这大致是说,即使相关部门没有提供具体统计数据,购房者也可以与影响房产价格的相关机构以及公司协商,以求降低房价。
构成房价的几个要素是:土地成本、国家税费、地产商的融资成本、建设成本、广告宣传以及地产商的利润。粗略估计,大概牵涉地方政府、银行、建筑材料供应商、广告公司和房地产商。显然,购房者若要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商量”,得到任何一个机构的具体数据,都近乎是不可能的事。
其实,除了上述房价构成里的私营机构外,人们最想知道房价构成中,公共资源占多少份额,以及如何与掌控公共资源的机构进行商量。说白了,落实公众对房地产政策的知情权与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