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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房奴“三年不购房运动”缘何失败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98 ℃

2006年全国房地产价格如同一匹疯马直往高位窜进,然而房地产价格并不象2006年股票指数不断刷新令人高兴,相反房地产价格的不断刷新却令广大消费者感到“惶恐”,因为这对于广大中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他们实现“家”的梦想会越来越艰难。在政府出台的系列宏观政策面对高涨的房价无能为力之时,消费者们开始了自救。一位来自深圳的消费者邹涛发起了“三年不购房运动”,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全国各大城市“准房奴”们的大力响应,并且仅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在全国建立了36个工作站,当时各大媒体纷纷 炒作,网上更是炒得热火朝天,运动就这样轰轰烈烈的在全国唱响,其速度几乎近于当年“红潮”,就连政府也不得不重视其影响力,迅速出面协调,运动离成功似乎已经并不遥远了,然后6个月过去之后,这场运动的消失就如同运动来的时候那么迅速,正所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这场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房价依旧我行我素想怎么涨就怎么涨,“准房奴”面对高房价,也只能纷纷缴械投降,该买房的照样买房,完全忘却了参加不购房运动时的那份坚定与抗挣到底的信心。那么这场运动为什么失败呢?其实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场激情运动,甚至可以说是一场感性的闹剧。

“三年不购房运动”所倡导的是大家自觉加入不购房运动,那么哪些人来参加才有意义呢?很显然只有本来预计在三年内买房的消费者来参加运动才会起到效果,对于一个本来就预计在三年后买房者来说完全失去了实际性意义。

然而谁能够去保证三年后的房价会比现在要便宜呢?这是发起人邹涛根本无法预料到的,也是任何人无法准确预知的,如果说三年后房价升了呢?谁来赔偿参加者的收益损失?谁又敢做出这样的承诺呢?这一点是运动失败的根本,因为任何一个感性的意愿是永远左右不了客观的市场规律。

从另一个方面讲,预计在三年内卖房的消费者,说明这群消费者才是市场的刚性需求者,要么就是因为需要结婚而必须要买房,如果是这样,这对恩爱的恋人不可能等三年后再结婚;要么就是因为孩子大了需要一个独立的学习和成长空间,可伶的父母亲不可能拿宝贝的前途开玩笑;所以该买房者虽然痛恨这高房价,却不得不低下头把钱乖乖的掏出来。因为需要正常的生活就必须如此,不购房运动也仅仅只能代表他们的意愿而已,至于愿望是否能真正实现,谁也不敢拿生活的风险去做赌注,因为不管房价如何高涨,我们的生活还得照样继续。

在这场运动中,强调了不要购买奸商的房子,不要购买性能价格比不合理的房子。这话是对的,就算不强调,我相信任何一位消费者都懂得如此选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同样会遇到困难,因为消费者不可能因为需要买房子而首先成为一名房地产专家,比如房地产商是不是奸商,这一点连政府主管部门都查不出来,更何况普通的消费者,难道需要每一位消费者都去查开发商的帐不成。这一点就不应该由消费者去抉择,而应该是政府部门首先就应该把好关,把信誉差质量差的开发商开除出局才是解决办法的有效途径。

这场运动的失败,发起人邹涛也同样犯了大错误,因为他把消费者与开发商的矛盾上升到了“敌我”矛盾,并提出了“正义一定战胜邪恶!”的口号,怀疑所有的开发商都是不清白的,同时打出了毛主席的口号“团结就是力量”,意思是把购房人团结起来,向开发商作对,同开发商抗争,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想法。事情的本身只是一个市场现象,如果硬生生的把这场运动弄得有点政治色彩,恐怕就变了味了。这样运动的实质其实是不团结,团结在这场运动中成了一种手段,达到的目标也是不团结,只是一场斗争。

市场的问题最终还是要用市场的手段去解决。房价上涨过快谁敢说仅仅只是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可以靠一场运动把市场的问题解决了,恐怕这会是21世纪最伟大的经济现象。无可否认官僚主义和腐败同样也是影响房价的因素,房地产现象也同样加深了贫富两极分化,并已经成为了近一、两年来社会矛盾的焦点,也已经成为了不和谐社会的重大因素,但是这些矛盾形成的原因并不那么简单,而化解矛盾是需要全社会用理性来共同解决,本位主义、互相推诿、指责对方只能耽误问题的解决和更深层次的激化矛盾,自然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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