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公证的定义
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
二、监护公证如何办理?
申办父母子女之间的监护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出生证;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号一致,可以用户口簿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办其他亲属关系的监护公证,除了以上材料,还需提供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