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高先生结婚之后一直租房居住,父母看儿子过得艰苦,打算趁目前房价略有下降为其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他们三人的名字。高先生想知道,他妻子是否也能享受该房产的所有权?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先生的房产是父母为其婚后购置,父母将高先生加为共有人。如果高先生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儿子一方,高先生妻子对此房产无任何权利;如父母未作任何表示,则视为是对高先生及配偶的共同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