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售房内部管理规定与工作程序
房改售房的管理职能,是指掌握执行房改售房政策,审批、审核购房档案和购房资金,使用微机登录档案和保管有关资料。为明确内部业务分工与责任,制定以下规定与程序:
一、工作原则:
根据《济南市出售公有住房有关规定》,在实施公有住房出售过程中,严格履行各项审批、审核、登录手续,做到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职岗到人,公务透明,服务基层,方便群众。
二、审批:
(一)程序
区房管局或产权单位持售房申请审批书或有关工作申请报告,报市局房改处核定,予以当场审批或上报审批。凭审批书办理房改售房评估手续,进入审核程序。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人
1、项目:四期公有住房出售
文件依据:济纪发 [1996]4号、济房委字[2001]1号、[1999]1号、济房改字[2001]15号
所需材料:单位售房申请审批书
责任人:杨琳
2、项目:其他方式公有住房出售
文件依据:济政发 [1996]6号、[1998]32号、济发[1997]23号、济纪发[1996]4号、[1999]31号、[2004]18号、济房委字[1999]1号、5号、济房改字[1996]7号、[2000]10号、[2001]12号、15号、[2003]2号、3号及非常规情况内部掌握的有关规定
所需材料:单位售房申请审批书、有关售房申请报告、应该具备的原始证明材料。
初审责任人:吴敏
3、项目: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文件依据:济房委字 [1999]1号、济房改字[2001]12号
所需材料: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审批表、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工龄及职务证明;购买公有住房未达本人控制标准的出具原申购表复印件(与微机核对)。
责任人:杨琳
4、项目:退出公有住房购买
文件依据:济纪发 [1999]31号、[2004]18号、济房改字[1996]2号、7号、[2000]10号、[2001]12号
所需材料:已确权发证的持退还产权呈批表、退租证明、申购表原件一份、申购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未确权发证的持退房审批书(省直机关及单批房改方案单位持加盖终审机构公章的退房函)、退租证明、申购表原件四份、申购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责任人:刘骞
5、项目: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维修基金(购房款结算)、退房款结算
文件依据:济房改字 [1996]2号、3号
所需材料:产权单位申请报告、公有住房出售结算表、申购表、退还产权呈批表或退房审批书
责任人:牟强
6、项目:售房资金(含集资建房款)使用、充抵、冻结
文件依据:济政发 [1996]6号、济纪发[1996]4号、济房产字[1999]134号、济房委字[1999]1号、济房改字[1996]2号、3号、7号
所需材料:有关业务的申请报告、审批表、建设单位付款合同、有关协议、财务票据等。
初审责任人:吴敏
三、审核:
• 程序
1、复核备案:区房管局归集初审合格的购房档案报市局房改处,办理档案移交并进行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微机备案,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注明原因作扣、退件处理,并于二至三个工作日内转递给微机室;微机检录后,符合规定条件的正式登录备案,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注明原因一并作扣、退件处理,转回房改处。
2、办理保险:复核确认的档案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购房保险。
3、档案领取:手续完备的档案,属直管公房的,通知区房管局领取;属自管公房的,通知产权单位领取。退件同时返还。审核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工作内容、要求及责任人
1、项目:一至四期售房档案审核
所需材料:售房申请审批书、房改售房评估报告、购房申请表及所附个人证明材料。
要求:评估报告地址、姓名、户数与申购档案相符、附证材料齐全、申购人及配偶个人情况无疑问;附注退件原因、分类登记档案;与微机室、保险公司办理转递手续。
责任人:杨琳 吴敏
2、项目:出售超标两套住房(济房改字[1996]7号、[2001]15号文件范围内)
所需材料:两套住房各自的评估报告、作为扣件的购房申请表及所附个人证明材料、其他具体情况应附的证明材料。
要求:正确鉴别两套住房的类别,按规定核补证明,计算超标价款和加价款,办理登录交接和档案发送。
责任人:刘骞 吴敏
3、项目:省直机关及单批房改方案单位(含军产)联网
所需资料:承载 VF或FORPRO生成数据库的联网盘、售房明细表、军产评估报告及售房表
要求:核查身份证位数、使用表式、特殊情况编号,核证后检录出的本市购房使用不予注销原则。
责任人:杨琳 吴敏
四、登录:
• 程序
1、移交:房改处审核登记的购房档案转递至微机室,由微机室另册登记办理移交。
2、登录:微机室视工作量,在三至四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检录。
3、接收:微机室将检录完毕的购房档案转递至房改处,由房改处核对审核登记办理接收。
• 工作内容、要求及责任人
1、项目:购房档案转递
交接工具:房改处售房登记簿、微机室档案登记簿
要求:认真履行交接手续,保证登记完整、真实,档案无损坏、丢失,录入档案与退回档案同宗分类捆放,退返档案即接即转即录。
责任人:房改处杨琳 刘骞
微机室邬天华 李晓明
2、项目:房改售房档案登录
要求:核查申购人有无另套隐性购房,两套购房的个人资料有无出入;售房数据的填写与评估报告是否相符,价款计算是否正确;标注经微机核录才能显示的情况(如复杂婚姻、身份证号码重复等);登录人员设立单机登录密码,对各自登录的档案质量负责,保证无错登、漏登、迟登现象;非批量计价错误预以改正,修改错误时加盖名章;无法录入的档案注明原因作扣、退件处理。
责任人:邬天华 李晓明
3、项目:退出购房登记
要求:根据房改处提供的退房呈批表每周五下午操作。标注退出购房的具体时间并移至退房档案库(在 2005年6月30日前,逐步建立健全实施标注方法以前的退房档案库);返售D表应与原申购表数据一致,返售的原购房标注退房时间的同时,加注“返售”字样。
责任人:邬天华 李晓明
4、项目:省直机关、单批房改方案单位和军产售房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