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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需缴纳的税费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3 ℃

购房人需缴纳的税费
1、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计税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各0.5‰。

  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 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 ,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2、签订购房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房屋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 ,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契税:购买房屋金额的2%-4%。 买受人负担。国家规定:120平方米以下为总房价的2%,120平方米以上为总房价的4%,1998年6月以前竣工的空置房免契税。

  3、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

  房屋产权登记费:0.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登记费:0.13至0.3元/平方米(占地面积)

  房屋所有权证:4元/件

  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5元/件

  国有土地所有证:2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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