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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夫妻房产赠与/离婚房产、夫妻析产可否免征契税?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0 ℃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非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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