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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城镇户口也能申请经适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1 ℃

  近日,肥城市根据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适时调整保障对象收入认定标准,降低经济适用房申报门槛,让更多的市民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

  肥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杨科长介绍,经适房申请标准由人均收入不超过13000元提至不超过20024元,根据相关文件取消户籍限制,将经适房申报范围由城镇低收入家庭,调整为申请人家庭具备肥城市居民户口。将规划区内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达到法定婚龄的单身低收入人员纳入经济适用房申报范围。无房、无宅基地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要低于15平方米。“最大的变化是申请范围扩大了,之前只有城镇居民才能申请经适房,现在只要拥有肥城市居民户口,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29日上午,市民赵先生一大早来到城建房地产售房大厅,签订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我在新城打工, 也没房子,跟对象租房子住,一直想买套房,得知经适房申请条件放宽后自己也符合申请条件,就申请了一套经适房,过年时就能住上自己的房子了。”赵先生说, 他是农村户口,常年跟妻子在新城打工,一直租房,得知经适房申请门槛降低,赶紧申请一套61平米惠民小区经适房,“今天过来是签订购房合同的,终于解决了住房问题。”

  据了解,经适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肥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申请家庭财产标准为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收入标准的8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肥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申请家庭财产标准为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收入标准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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