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肥城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由人均收入不超过1.3万元提高至20024元;取消户籍限制,在全省率先将经济适用房申报范围由城镇居民家庭,调整为申请人家庭具备居民户口;将规划区内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年以上养老保险达到法定婚龄的单身低收入人员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安居乐业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每一项民生工程拓展、延伸,让老百姓能老有善养、困有广助、病有良医、住有安居,这是我们沉甸甸的责任。
不止于住房保障,肥城坚持民生优先,一系列“走心”的民生工程让群众倍感暖心。新建续建各类学校、幼儿园29 处,撤并新城街道小学9处,实现了城区义务教育一体化;全市新增就业1.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2%;实施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各类社保扩面 1.4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640元和30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和37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到75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顺利整合,构建起城乡医保一体化格局;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786套,首次将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解决了9个镇街54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民生支出27.3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