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溪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申请,有哪些条件,程序是怎么样的,沪律网小编为您详解。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
(1)本溪市常驻城镇户口(注:如果是外地户口或者是本市两县农村户口,需在本市工作满两年,即在劳动局有备案合同及缴纳社保的);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22400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这里指的是直系亲属均摊面积);
(4)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个人或是夫妻,不能再次购买,一生只许买一次。
2、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如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或是房产开发公司登记并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经审表)和公示。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审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3)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合格的经审表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如自己条件符合也可以先订房、办理手续,再走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