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由于经适房比其他商品房的价格相对低很多,所以,申请经适房的市民也多,但近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强调,广州市辖10区暂停受理申购经适房申请,并同时暂停受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下文简称“准购证”)延期申请。具体情况如何?请看本文介绍: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强调,从今日起,广州市辖10区暂停受理申购经适房申请,并同时暂停受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下文简称“准购证”)延期申请。
自2008年广州分配保障房以来,目前已分出20995套经适房,仍有7000套在建等待分配,而目前拿有效准购证在轮候经适房的广州市民有1.5万户,此外还有3000-4000户已递件的市民处于准购证“待审”阶段,估计总共不超过2万人有机会购买剩下的约7000套经适房。
经适房从去年开始停建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日前发布《关于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主要依据是去年广东出台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方案》要求“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实际上,广州去年已经停批经适房建设,只是对已经通过审批的仍然继续建设。
对于暂停接受经适房申购,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的相关负责人从两个方面作了解释:一是,今年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符合中央政策,各地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决定是否保留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广州的公租房办法在今年5月1日即将出台,该负责人称,鉴于在建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已持《准购证明》的轮候家庭供应,新增符合条件家庭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已经持有准购证的怎么办呢?
有准购证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轮候经适房,二是改为申请公租房,具体到公租房保障,则可选择拿租赁补贴或者实物配租。
广州市将于5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届时,选择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可开始登记,具体操作程序将于5月公布。其优先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操作程序将在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登记改为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将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未在规定期限进行登记的不予优先;登记改为申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将按规定受理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租赁补贴。
已经“递件”申请的能通过吗?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已经递件“待审”的家庭约有3000-4000户,对这些申请会如常走程序,顺利通过所有程序的会获得准购证。
对今日之前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需于今年5月1日之前将申请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系统,各级审核部门也将严格按照现行的“二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的工作时限及要求继续完成审核、公示、审批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准购证明》。
对今日前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批的《准购证明》延期申请,各级审核部门将按照《关于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申请延期的通知》(穗住保〔2011〕84号)要求继续完成审核工作。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强调,持有《准购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在登记选择继续轮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仍需进行资格复核。
小编提醒:已经递件申请经适房的或者持有经适房准购证的市民,应密切留意住房保障办对于经适房做出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免措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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