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将覆盖到更多的人群,未来三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万套,限价商品房3万套。3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本市未来三年的住房保障规划。记者采访获悉,从明年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收入线标准和住房线标准均将进行调整,其中收入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调整到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此外,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也放宽了。
门槛降
经适房申请标准放宽近600元
从明年开始,岛城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行调整,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通过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来解决住房难题。
3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本市未来三年的住房保障规划。从2011年开始,将对岛城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标准进行调整。“ 按照2009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将由目前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调整到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目前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提高到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培新说。
此外,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也适当放宽,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916元”调整为“ 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执行“低于20平方米”的老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和住房线标准放宽后,意味着更多本来被限制在申购队伍外的家庭,可以通过申请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住房难题。
据介绍,新的标准执行周期为3年。此外,从保障房的分布区域来看,保障范围将由现在的市内四区扩大到市辖七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也将开建保障性住房。
多建房
满足低收入者和夹心层
将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意味着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要加大。
据陈培新局长介绍,未来三年,将要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解决和改善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
“在下一个规划期内,计划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陈局长说,此外,计划以限价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供应计划方面,未来三年,除了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中消化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外,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30000套,年均供应10000套;建设限价商品住房30000套,年均供应10000套。
未来三年共将建公共租赁住房15000套,其中9000套用于解决市辖七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另外6000套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题。
广覆盖
外来人员纳入保障体系
目前有不少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因为没有本市户口,或者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而被拒于住房保障门外。在新的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中,新就业的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是否能得到保障?
记者注意到,在新的住房保障规划中,将逐步改善和解决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据介绍,这部分人的住房难将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来解决。“未来三年,预计共将有6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推向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安居问题。”陈局长说。
另外,为方便低收入家庭日常生活,降低其生活成本,未来三年,保障性住房将重点布置在铁路沿线、城市主干道、地铁出入口等区域。保障性住房要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要能满足居民基本入住要求。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到位。
制度
配建保障房有硬杠杠
岛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配建制度,这一建筹房源的方式不会进行调整。但据介绍,根据未来三年的规划,根据土地供应方式、土地性质的不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也有了明确要求。
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房;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实施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则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陈局长说。
如果某宗土地确实不适合配建保障性住房怎么办?据介绍,出于城市统一规划的考虑,可能会有部分土地不适合配建保障性住房,在这种情况下,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
政策
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
为缓解资金困难,岛城拟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机制,即除了政府的直接投入,还将设立一个投融资平台,解决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
据悉,2007年以来,市政府每年投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不少于5亿,截至目前,市区两级政府已投入住房保障资金约24亿。同时,坚持土地出让收益回馈民生,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5%。2007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通过直接投入或让渡土地收益方式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资金已经超过100亿元。
据介绍,未来三年,本市将继续鼓励优秀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这些企业在规划、建设、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并继续调整完善保障性住房建筹机制,继续推行新建、购买和改造等方式结合,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建筹方式;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用工单位通过旧厂房(库)改造或利用生活配套区、厂区空闲土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声音
“我的住房难题有望解决”
8月30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是在 2008年确定的,具体来说,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