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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城拆迁户并非都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97 ℃

今明两年,无锡中心城区尚剩的110万平方米危旧房,将要全部拆除。很多市民都很关心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有微调

  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夫妻双方至少1人具有无锡市市区城镇户籍,同时收入和原住房面积都要符合一定标准。

  目前的标准是: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申请家庭无房或原住房面积在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由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被拆迁人的同户同住人,如果单身且其他地方没有住房,必须要年满35周岁,才可以单独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如果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因为经济等原因,想转让其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受让人必须是其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拆迁户,可以选购定销商品房。

  买经济适用房要扣除土地收益金

  记者从无锡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获悉,目前正在办理拆迁协议签订和选择房源的永勤弄、绿塔路两个地块上,绝大多数的居民都希望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现在的城市房屋拆迁,只能采用市场评估法。如果被拆迁人完全按评估价拿钱,那就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那拆迁补偿款中就要扣除相应的土地收益金。

  不满意现有房源可以轮候等待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拆迁户,在拆迁协议签订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登记,过期不登记,将作为自动放弃。目前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基本能够满足当前的拆迁需要。如果有拆迁户不满意现有房源,可以轮候等待,几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正在加紧建设。

  据悉,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无锡将放宽购买条件,如对于收入和住房面积的限定标准会放宽,目前相关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年内将会施行。(记者戴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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