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发改委和规土委日前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定价实施细则》,规定安居房定价不超过市场评估价70%。
此次《细则》适用于安居型商品房(毛坯)最高销售价格、最高基准销售价格和户内装饰装修价格确定。其中,“定地价、竞房价”筹建的安居型商品房房价挂牌起始价按本细则拟定后,报市土地招拍挂委员会审定。
《细则》规定,安居型商品房(毛坯)最高销售价格是在评估确定的毛坯房最高基准销售价格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调整得出的最高价格;超过其市场评估价70%的,以市场评估价的70%为最高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