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闹得沸沸扬扬的“集资房金满家园事件”再度升级。记者日前获悉,因不服市规划局认定金满家园为违法建设并罚款开发商1500多万元的决定,开发商金满实业把市规划局告上了越秀区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立案审理,并于3月22日首次开庭。这将是广州市首宗集资房开发商状告规划局的官司。
起因:被认定为违法建设
据了解,位于白云区金沙洲的金满家园是在1998-2000年期间兴建的。据广州市白云区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满介绍,一大批集资房楼盘都是在那时赶48号文尾班车,申请补办手续而建设的。金满家园当时获得石井镇政府批准,由石井镇政府向白云区规划局土地申请报告,补办各项手续和获得各项批文后建设。楼盘在2000年销售,至今卖出550多套单位,购房者都取得了集资房的房产证。
在2005年七八月,市规划局和白云区规划局分别发文,认为金满实业采用提供虚假的建设时间、虚假测量图纸等欺骗手段,骗取相关部门按48号文政策予以许可建设集资房,因此认定该项目是违法建设的。因为48号文规定,对1996年12月之前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资房”的行为予以补办手续,之后的则不能再补办手续,视为违法建设。而金满实业申请开工时间是1996年12月之前,实际开工时间却在1998年后。
在今年1月,市规划局召开金满家园作为违反建设项目的处罚听证会,处罚金满实业1504万元罚款。2月6日,市规划局发出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书》。
发展:开发商已交罚款
对于这一处罚决定及其依据,金满公司表示不服,并把市规划局告到了越秀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市规划局撤销《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书》和1504万元的罚款。但同时,金满实业还是如期缴纳了1504万元的罚款。
金满实业代表律师韦荣革表示,认罚意味着金满实业承认金满家园是违法建设的项目,已取得房产证的550多套小业主们的物业产权可能会失去合法性。如果诉讼期间不交罚款,延期交罚款的滞纳金也会计算。所以,金满实业只能把罚款先交了,再待法院的判决。
市规划局:不便发表意见
就金满实业状告市规划局一事,记者特意拨通了广州市规划局局长潘安的电话。但他表示目前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但规划局一切都会依照法律程序来办事。
事件焦点
焦 点一:开发商是否骗取批文?
据了解,市规划局认定金满家园为违法建设项目,是因为石井镇政府在向白云区规划局提交金满家园项目补办各项集资房手续的申请报告上,填写了符合48号文政策的开工时间,即在1996年12月之前,而金满家园实际开工时间在1998年,并不符合48号文政策。
对此,金满实业在行政起诉状上说,当时石井镇政府经请示白云区政府同意可用补办手续办法予以申报《规划许可证》后,才于1998年动工至2000年建“金满家园”,并在2000年8月和12月获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双方各有说法,开发商是否骗取了批文,还要看法院判决。
焦点二:业主房产证是否合法?
在“金满家园事件”中,小区550多户业主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不仅购买的“商品房”一下子变成了“集资房”,现在更成为“违法建设项目”,房产证合法性受到质疑。
该小区一位业主吴女士(化名)表示,2002年9月她在金满家园购买了一套59.33平方米的住房,总金额17.12万余元,单价2880多元/平方米。买房时她被告知是商品房,2005年3月拿到房产证却发现是集资房。现在政府部门认定楼盘为违法建设项目,她担心房子会否被拆掉?因房子从“商品房”变为了“集资房”,不少业主已经把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而小区100多户业主在2005年开始向银行断供,可是被银行起诉而且业主败诉了,要一次性清还贷款并支付罚息。吴女士就是被告之一。
不仅如此,现在金满家园小区使用的都是临水临电,小区的部分公建配套也尚未完成。业主们很担心,一旦开发商赔偿了巨额罚款,剩余的临水临电、公建配套等“手尾”是否还能完善?这都是让业主感到十分焦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