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07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北京廉租房公租房开始并轨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0 ℃

      2014年3月13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从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规对于廉租家庭的影响不大,承租家庭租金不变。且廉租家庭如不再符合标准,转公租房可不用换房。

      《通知》要求,今后市、区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收购的廉租房,会优先面向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公开配租,在实现他们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各区县可将剩余廉租房作为公租房面向保障房申请家庭配租。

      另外,《通知》规定,并轨后,租金标准由各产权单位按照北京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对于已批复标准租金的廉租房项目,可将现行标准租金作为并轨后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各产权单位统一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确定房屋应缴租金,实现“同房同价”。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