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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2014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0 ℃

  导读:所谓廉租房,顾名思义就是廉价出租的房屋,当然这个是字面上的简单理解,到底为什么会有廉租房出现?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您提供关于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四、廉租房申请程序

  家庭的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家庭核准证或城市居民低保证以及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等资料。

  街道办事处在 3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再由区、县 民政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之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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