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上海市申请廉租房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6 ℃

目前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