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实现大扩容 租赁房创新建设模式
面对城市部分低收入家庭存在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今年
加大在租赁住房和廉租房方面的保障力度,投资8亿多元建设租赁住房、扩容廉租房,创新建设模式,做好“租”的文章,在低收入家庭中率先实现了住房保障体系的无缝覆盖。
开建首个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7月11日,全国首个租赁住房项目在青岛市市北区河马石村正式动工,2009年建成后,该项目将向本市低收入家庭提供2745套小户型租赁住房。在这个项目中,政府财政直接投入5亿元,加上土地收益的让渡、总投入达到8亿元。
据介绍,我市之所以推出租赁住房这一保障方式,主要是考虑到市民中存在一类“不在廉租房保障范围之内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这类家庭的人均收入比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但又确实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并称为市民中的“夹心层”。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推出,解决了这一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也因为它的出现,使青岛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实现了无缝隙的链接,青岛也因此率先在全国建立起一个以廉租住房、租赁住房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限价)商品住房为补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租赁住房创新建设模式
在租赁住房建设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市还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开创了“政府主导—企业代建—政府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
在河马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我市将纳入开发的地块分为四类——村庄经济发展用地(含商品房建设用地)、村庄改造补亏用地、拆迁安置用地和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其中经济发展用地收益用于支持村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补亏用地变现资金用于弥补村庄改造过程中的亏损。既保证了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解决了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了社会效益,又保证了村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集体效益。同时由于土地配置科学合理,改善了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模式,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保证了企业效益。
同时确立了政府在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中的主导地位,避免了完全市场化所带来的成本高、管理难等弊端。
廉租房实现大扩容
2007年6月20日,我市对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施“大扩容”,将保障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也就是比最低保障家庭收入高不了多少的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标准也同时提高——从10月1 日起,市内四区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种既扩对象、又扩标准的“双扩”,也是青岛市在保障住房制度尤其是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上的一个创举。
在作出年内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扩容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四年解困”目标,即从今年起到2010年,由政府财政投入总计 3.66亿元的资金,解决新扩进来的这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基本需求,其中包括投资1.9亿元建购廉租住房1000套,发放租金补贴1.76亿元。今年的投入是8000万元,这笔投入是过去四年青岛市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方面总投入的4倍。
在市区实现廉租住房扩容的同时,青岛市今年也加快了廉租住房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和覆盖。如今,青岛市郊三个区和五个县级市也全面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廉租房实现大扩容 租赁房创新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