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婚前的房屋婚后动迁了,算个人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9 ℃

  网友咨询:

  您好!我和妻子共同买了一套房子,时间已超过5年,产权证上有我、妻子、儿子三个名字,现在妻子要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是我把我的一部分产权分到儿子名下,是否要交税?二是我把我的一部分产权分到我妻子名下,是否也要交税?

  三是我答应补偿给妻子一部分钱款,请问: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应吗?

  四是女方在婚前就有的动迁房,婚后动迁了,算个人财产吗?另外我和孩子也享有动迁份额,我们的份额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税。夫妇之间过户是否缴税,与在离婚前办理或离婚后办理有关。若是依据离婚协议进行产权份额变更,不需要缴税。

  手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应?通常情况下,借据是可以作为借款凭证的,但也要结合具体情况。如出具方能提出反证,借据是可能被推翻的。

  关于女方在婚前就有的动迁房,婚后动迁了,是算个人财产的。孩子和丈夫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