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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6 ℃

  不动产登记已施行,要求对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小产权房即成为众人关注、讨论的焦点。小产权房“转正”到底还有没有希望?

  小产权房,相当于没有“户口”的“黑户”,一般没有完整的国家颁发产权证,或者只有乡镇政府或村集体发的不具有法律相应的产权证件。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过“正式身份”,相关部门多次重申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但因为价格相对于商品房便宜,让不少购房者趋之如骛。

  如今迎来不动产登记,不少人开始期待,一直处于“走钢丝”的小产权房能迎来转机。小产权房到底能否纳入其中,搭乘不动产登记的顺风车得到确权?“若无法登记,将来会不会被强制拆除,或者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

  国内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不动产包括商品房、城改房等城市国有用地,以及农村集体用地等,这些不同产权的用地将纳入统一登记,但小产权房不属于这一范围。

  对此,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按物权法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的行动,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东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条文明确,世界上普遍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

  但也有业界人士提出,小产权房理论上还是属于需要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应将小产权房进行不动产登记。当前不动产登记可能回避了具有“争议”的小产权房部分,而是先登记“合法”不动产。未来若将小产权房纳入登记,还需要国家相关法规的跟进,目前来说小产权房“转正”仍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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