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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风险提示未能抑制交易 专家建议合法化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3 ℃



“‘小产权房’热销京城”追踪报道——

本刊于6月11日刊出《“小产权房”热销京城》一文后,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管理者的无奈?

6月18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6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一些打着新农村建设或新村建设的名义,进行违规开发建设的现象屡屡出现。它们对外销售则打着“乡产权”、“小产权”的幌子。“这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而购买者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安家盛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16日,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144栋乡产权别墅被拆掉85栋,其余均被没收,另有3名涉案人员被羁押,原因是“这些项目为违法建筑”。

“这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购买小产权房确实比较危险,因为有关项目都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甚至连规划都没有做。”26日,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据其介绍,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小产权房停工或拆除,如今年年初,石家庄市就曾对郊区的小产权房进行了清理。

“但一般而言,城市郊区管理比较乱,涉及到国土部门、农业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等。谁都管,又谁都不管,比如建设项目要全部纳入规划区,但目前的农业规划就不纳入建设规划,这就为清理带来一定的难度。”该负责人说。

对于北京市的举动,该负责人表示,从宏观的角度讲,建设部作为国务院职能部门肯定要做一些风险提示,“但具体管理和工作还是要地方政府来做。需要部门间的多方协调才能够解决。”

建设部的“风险提示”发布后,房地产商任志强称:“建设部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管理,而不是仅仅做出‘风险提示’,这种用新闻发布方式提出的‘风险提示’表现出的是法律的混乱与苍白,显示出建设部无权管理的无奈。”

难以抑制的买卖冲动

“虽然我也看到有关小产权房的风险提示,但面对高房价,也只能暂时选择小产权了。”刚刚硕士毕业、留到北京一所学校工作的宋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单纯从居住的功能考虑,小产权房对我很合适,价格便宜,环境也好。虽然我是律师,也知道它没有产权证,但我仍会选择小产权房。”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说。

“我没有见到建设部的风险提示。”6月22日,当记者再次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张家湾镇西定福庄村附近的小产权楼盘—“环湖小镇”时,一位销售人员对记者说。“最近一些媒体对小产权的报道比较多,我们也听到了一些对小产权不利的消息,但我们并不是太担心。毕竟有市场需求,老百姓还是需要小产权的房子。这有什么不好呢?”该销售人员对记者说。随后,记者再次致电通州区张家湾镇太玉园小区售楼处了解情况,该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太玉园的房子已经基本销售完了,“现在已经不卖了。至于有无风险,你应该问购房者自己。”该销售人员随后挂了电话。而就在两个星期前,记者从该处了解到,该楼盘的三期刚刚开盘不久,到年底将有四栋楼开盘。

“同情”小产权

伴随着人们对“小产权房”风险的担忧,支持“小产权房”的呼声也此起彼伏。

“‘小产权房’的存在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既然政府部门没有明令禁止,为什么不给小产权一个合法的名份呢?这样尴尬的地位,对政府、对我们购房者都没有好处啊。”宋先生对记者说。

“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也是一片好意,但这种‘提示’就有点像当初民工潮初起时,村支书劝导一群试图脱离村管而要进城打工的小青年安心务农一样,话虽语重心长,底气却不够,产生不了多大效力。”网上一位网友这样留言。

“‘小产权房’是现实情况下,老百姓寻找自救的一种办法。我认为,政府应该鼓励‘小产权房’走向合法化。”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对记者说。在他看来,“小产权房”可以通过政府的合理规划、有效管理,避免占用大量的集体土地而走向合法化。

经济评论员叶檀撰文称,以非法之身在市场热销的小产权房无意间挑开了高房价真相,只有增加土地与房屋供应、少收甚至不收税费,房价才有可能会下降。

“因此,堵不如疏。政府不如顺势而为,让这些住房尽快合法化。”叶檀说。

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牛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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