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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为什么卖得红火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5 ℃

  各地房价居高不下,房奴自嘲如“蜗牛”重负,哪有便宜实惠的房子呢?一种“小产权房”浮出水面。

  所谓“小产权房”,通常地处城郊,实际是乡镇乃至村委会在集体土地上开发,没有国家产权证的“集体房”。由于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与其他税费,成本大大减少,售价“水落船低”。

  显然,“小产权”实际还是“没产权”。一些地方部门也曾发出风险提示:遇到集体征地、政府规划、亲属继承、过户转让,“小产权”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可是,一些地方的“小产权房”还是卖得红红火火。

  在用“经济实力”说话的今天,某些中低收入者选择“小产权”,恐怕难以“不懂法律”、“自找风险”来责备。安居才能乐业,某种意义上,这何尝不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奈?是对消费权益的不得已割舍。至于乡镇基层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商业住宅,现行法律法规并无说法,二元结构的不对等、“不禁止即可行”,“擦边球”确也模棱两可。

  事实上,每每抨击高昂房价,开发商与炒房人的“暴利情结”首当其冲。纵观近年各地的土地出让价格,可谓“芝麻开花节节高”。

  在一些地方,在GDP崇拜、“数字政绩”下,“卖地财政”已然成为地产投资热、房价不断上扬的一大重要症结!限价地、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措施“雷声大雨点小”,很重要的原因也是某些地方政府不愿“让利”!显然,这正是“小产权房”卖得红火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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