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小产权房
2009年3月4日,我父亲在北京房山区周口店看了一套小产权房,未和家里人商量就交了1万元定金给开发商,签署了房产认购书。告诉家人后,我向朋友咨询了小产权房的风险,不同意买。事后销售公司说给退定金,但一直拖着不给办。3月16日,我父母去售楼处,双方谈崩了,还动了手,闹到了公安局,当时我母亲被售楼处10多人围着推搡,脑部被打了2巴掌,到医院检查后出具了内科和外科的诊断证明,外科是软组织损伤。后来一直头晕、恶心,我母亲一直有高血压,但是从来没有头晕的毛病。3月17日到丰台分局做伤检,法医没给出报告,说不构成轻微伤。
我有两个问题咨询:
1、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我问了好多部门,包括建委、工商局,没有部门管,既然他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就没有监管部门呢?这1万元定金还要的回来吗?
2、公安机关伤检程序我有疑问,因为我怀疑办案民警和售楼处串通起来了,因为办案民警一直威胁我们,说售楼处员工也可以作为证人,在伤检的路上也一直夸大我们的劣势,我想问的是如果不构成轻微伤,伤检部门就不出具伤检结果吗?因为我们不在乎赔偿多少钱,但是这个售楼处是公安局的常客,经常是和买房人打起来后把买房人送到公安局,吓退他们,这和强盗有什么分别。现在守法的平民老百姓真的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
律师:
1、房屋买卖的事情现在还不好下结论,要看具体情况。
2、就对您母亲造成的人身伤害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