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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高房价下孕育出来的怪胎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8 ℃

  小产权房由来已久,屡禁不止。最近国土部要对小产权房动真格的了,要下大力气清除这个顽疾;但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于事实来回答。前两年社会中呼声很大,小产权房似乎有合法身份的可能,笔者许多朋友亦曾动心欲购买之。为了回答朋友们的咨询,去年6月份笔者曾经写过一篇博文:(现录于下)

  小妾身份的小产权房不可能合法化(2009年6月11日)

  小妾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一无父母之命、二无媒妁之言、三无花轿正式迎娶;虽然备受主人宠爱,但只能够隐住“侧室”,生个孩子也得把大娘叫妈妈。

  如今妇女地位提高了,男女平等;如二奶之地位更是违法乱纪之举。把小产权房定义为小妾地位,再也恰当不过;虽然久有谋正之理想,但总是与社会大环境格格不入,难于成为事实。因为,如果把小产权房合法化了就会产生诸多的诟病;主要可能会发生如下不利因素:

  1、严重扰乱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在中国,土地国有化是不可改变的政策;这是基础,不可改变。

  2、严重干扰或打乱已有的审批程序,使得已有法律失去严肃性;动一发而牵全身,会影响到土地国有化的基本国策。

  3、会打破国家坚守的耕地红色警戒线,对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埋下巨大隐患。

  4、会产生更多更加难以控制的腐败,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之策。

  5、由于其不合法地位,房屋质量没有监督和控制也就难于保证;安全隐患巨大,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后果。(小产权房大多由一些没有实力和资质的开发商开发,质量和安全实无保障)

  6、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受到政策和法律的约束,会使得失去土地人民和消费者得不到公平、合理、有效地法律保障;给以后的社会安定埋下隐患。

  小产权房的产生有其具体的历史背景和原因,不但由来已久而且数量庞大。对于国家来说,这些各级政府造成的事实婚姻确实是一块烫手的山芋。除了已经停止建设的半拉子工程可以拆除外,对大多数已经入住或完成的工程也只能够视具体情况加以处理了。对于已经入住的消费者来说,能得到使用权也就不错了。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问题,国家可能会因为其数量巨大而举棋不定;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但办法总会有,这个问题迟早也会得到解决。关键是,要杜绝新的小产权房诞生或对其失控。

  小产权房的存在确实是城市化进程当中的一大痼疾,处理时间拖得越久积累的问题就会越多。据统计现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就有60亿平米,这个数字表明:小产权房固然有它不合理的地方,但既然有它存在的空间也说明这个市场符合了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在一定成都上也缓解了住房需求压力。可以这样说:小产权房是高房价下孕育出来的怪胎,没有生的可以阻止或处理掉,生下来了就不可能断然消灭掉。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渊源可追溯,小产权房也一样;停建解决不了市场供需矛盾的根本问题。对于现在社会中大多数低收入者来说,经适房也还是买不起。要想彻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还得从房价上解决,因为:吃饱、穿暖、睡好是人的基本需求,穷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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