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己补交公积金吗?
1、住房的公积金的补缴是指单位的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的公积金及职工的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的个人的漏缴的公积金了等。
3、单位的填制管理的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的一致的转账的支票到管理部的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的补缴的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4、管理部的接柜的人员审核的《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5、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
《补缴书》及《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些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补缴书》和《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填制《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按补缴单位名称填写,《补缴清册》列示个人明细。
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补缴人填写《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
5、《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