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积金共同贷款的条件(双方都需满足):
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2、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征信状况良好;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夫妻共同贷款准备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
2、结婚证或者同户籍户口簿;
3、公积金联名卡;
4、正楷人名章;
5、借款人本市户口簿;
6、《购房合同》4份及复印件1份;
7、《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
小贴士:
1、财产所占份额提前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2、主贷人选择应注意年龄,将会影响银行贷款年限。
3、借款人年龄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