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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年限是一样的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6 ℃

  网友咨询:

  请问住房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贷款年限是一样的吗?

  回复: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请参考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贷款期限条例。

  至于为什么这样规定,法网小编进行补充:

  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因此,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且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办理。

  知识拓展: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就是指: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其中商业贷款部分需符合受托银行的贷款要求(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银行一致)。

  公积金贷款是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基数贷款的,商业贷款就是直接向银行申请的贷款,组合贷款是公积金和商贷一起的。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额的。首套房家庭一般最高可以贷60万。比如你贷100万组合贷款,公积金贷了60万,剩的40万就是商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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