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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贷住房公积金,离婚如何还款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8 ℃

  网友咨询:

  我无法容忍丈夫的背叛,一气之下搬到娘家居住。本来只是想让他闭门思过,痛改前非,谁知他却不知好歹,居然没有一点儿悔过表示。既然如此,只好分手。目前,离婚已成定局,只是还有一个难题:4年前,我与丈夫举债28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还有我们共同所借的16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偿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多次通知,要我去按期还贷。我想,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他的姓名,我如果傻乎乎地把房贷还了,房子却成了他的,那我岂不吃了大亏?不还吧,又怕再生出点儿别的什么事来。因为左右为难,所以一直推托着。最近,我的一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朋友又告诉我,说那套房子保守点估计也值70万元,我就更得尽快问明白了——对于夫妻合贷的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应如何还款呢?

  法律人士回复:

  如果你与丈夫的婚姻确实走到了尽头,没有再维系的必要,那么,你应该就离婚问题以及附带的房子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所欠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债务分担等事项,与你丈夫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

  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只需信守诺言,按协议履行即可。如果意见不能统一,则只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那么,对于夫妻合贷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如何还款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呢?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据此可知,你与丈夫合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还,取决于你俩对房屋所有权所持的态度:如果你俩均主张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实行竞价处理——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俩只有一人主张要那套房子的所有权,则由主张者取得房子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俩都不想要房子,则可委托拍卖公司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对房子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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