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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群买房执行二套房贷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7 ℃

  由于首次购房借贷与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所享受的利率和首付款差距大,因此自区别对待以来一直受到大家热议。尤其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央行银监会重申“二套房贷”政策后,购房人对“二套房贷”界定比较模糊,什么样的情况是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是公积金贷款,再次贷款用商贷是否会被算做二套?针对上述问题,本期我们特请专家答疑解惑。

  第一类:婚前个人名下有房,结婚后以另一半的名义再贷款买房的。

  案例:王先生和女友9月份领完结婚证后,打算共同购买一套房。此前,王先生在婚前名下曾有一套贷款买下的房产,而妻子名下无任何贷款购房的记录,因此婚后购置这套房产王先生打算用妻子名义申请房贷。但王先生也有顾虑担心这次购房会被算作“二套房”。

  专家解析:“伟嘉安捷” 指出,由于王先生结婚之前名下有房产,当王先生和女友结婚后,虽然女方名下无房,但是由于两个人组建了家庭,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的,因此王先生虽然以妻子名义申请贷款,但其婚后第一套房产依旧算作“二套房”。

  第二类:首套房贷款购买且已结清的,二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人群。

  案例:在外企工作的李小姐,大学毕业时曾贷款买过一套小户型房产,现在贷款已经结清。工作多年之后,李小姐为了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决定凑齐首付再贷款买套房,但李小姐不知道去申请贷款时会不会被认定为属于“二套房”范畴。

  专家解析:像李小姐的这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二套房”个案。“伟嘉安捷”解释,因为李小姐第一次购房已使用了商业贷款,当她再次申请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银行的征信系统会查到李小姐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按照相关规定,李小姐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势必会算做“二套房”,按照首付4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的政策执行。

  第三类:第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商业贷款购买。

  案例:冯远在工作刚起步阶段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小一居,一个人住也还算惬意。经过多年的奋斗打拼,有了些存款的冯远,准备在地铁沿线或者离公司近一点的地方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冯远看中了一套位于地铁沿线附近的二手房,对房子极为满意,只是业主急等钱用,不同意冯远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所需贷款超过 100万元,超出公积金借款最高限额,而商业贷款资金到位比较快,所以这次购房他打算使用商业贷款,但不知道是否会被认定成“二套房”?

  专家解析:现实生活中像冯远这样购房经历的人还有很多,如借款人第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申请商业贷款,那么根据现行银行政策是会被视为“二套房”的。与之相反,如果冯远第一套用的是商业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不会被公积金认定为“二套房”,仍可按公积金贷款首付20%、利率 3.87%的贷款政策执行。

  专家指出,以上三种借款人的情况容易被银行判定为第二次购房,申请贷款时定为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放贷,希望借款人可以比照自身情况,多了解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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