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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于9月1日起申请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2 ℃

  日前,从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减轻低收入贷款家庭的还款压力,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将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据了解,凡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账户未封存,中间无断缴,欠缴不超过4个月);截至2013年12月末,正常还款满1年,无违约和提前还款记录;贷款所购房产为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且为家庭唯一住房;2013年,夫妻人均年收入未超过28800元(月均2400元)或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中所列九种重大疾病。

  申请人本人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按上年偿还贷款利息额的40%计发补贴;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均在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按上年偿还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最高金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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