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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2 ℃

导读:“房奴”这个词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房奴是对贷款购房一族的总称,由于手头上没有充足的资金可一次性买房,于是,到银行办理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办理贷款,那么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呢?

  一、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二、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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