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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扫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大误区障碍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6 ℃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的借款人在退休时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这笔钱始终会是公积金缴存者本人的,所以无须担心。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明、原单位出具收入证明,证明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贷款所需资料。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被越来越多借款人频繁使用的今天,不少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总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针对这些贷款中常见的误区障碍,专业按揭顾问指导如下:

误区一:公司没有上缴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可以单独上缴?

专家解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如果借款人从未缴纳过住房公积金是不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国家针对职工的一家福利性贷款方式,是一项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长期住房储金,由

员工和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两者缺一不可。所以,独立的个人不可以上缴公积金贷款。

误区二:有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即可直接提取用作购房首付款?

专家解答:专业按揭顾问指出,住房公积金不能够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如果借款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先用自己的钱支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比如借款人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40万,而她公积金存储余额有50万,那么借款人只能提取40万的公积金,剩余10万元是不能提取的。

误区三:未进行过贷款买房或者大修房屋等事项,公积金提不出来会“作废”?

专家解答:现在不少已经上缴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会存有疑问,如果个人不贷款买房,也不大修房屋,更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租房的标准,那么已经缴纳过的这笔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会不会被无形“吞没”?

其实借款人大可不必担心,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的借款人在退休时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这笔钱始终会是公积金缴存者本人的,所以无须担心。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明、原单位出具收入证明,证明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贷款所需资料。

误区四: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专家解答:根据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只要将

上次贷款还清,在公积金中心系统上无尚未还清记录,再次购房时还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而且仍将被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贷的政策限制。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贷款之前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只有结清了上套住房的贷款后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的住房。

误区五:公积金缴存卡内无余额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专家解答:专家指出,公积金存储卡内无余额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中,无论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卡是否有余额都不会影响日后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及办理相应其它事宜。由此可见,正确理解公积金提取“概念”对房贷者贷款将会有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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