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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房地产,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转让?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0 ℃

有哪些房地产,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转让?

答:下列房地产, 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并补足地价款后,方可转让:
(一)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减免地价款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6.有哪些房地产是不得转让的?
(一)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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