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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5-09-06 08:06:11作者: 沪律网浏览量:1,592 ℃

        房与地是不可分割的,房屋交易的对象不仅仅是地上建筑物,还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的土地,相当农村房屋而言指的是农村宅基地。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依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和抵押,但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些都可以表明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的法律原则。
        农民的住宅是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的,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造住宅,有关部门更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依法将被认定为无效。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有没有规定。国定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而不能根据法官个人的理解进行自由裁量。
        从司法实践上看,人民法院一般都认为现行法律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均认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法律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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