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对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进行建设项目时,需要进行拆迁,为了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当然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被动拆迁安置户,所以此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动拆迁安置房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为重大的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用作配套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如当年上海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被安置人如果获得了这种配套商品房的,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之后的5年之内房屋不能上市进行交易。
另一类是因为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进行的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就和一般的普通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了,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