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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售卖“查封房产” 购房人连带责任很“冤枉”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6 ℃

  已经查封的房子却仍在卖,品牌地产中介链家地产被卷入这一纠纷中。   签连带责任惹纠纷   昨日,一位读者赵女士向记者爆料称,去年11月通过链家地产购买了一套朝阳区房子,该房产(新闻 新房 论坛 微博 )为公司产权,并且有抵押要解押,链家地产垫资150万以解除抵押,借款时间为一个月,同时要求赵女士一同签署《借款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协议,并申请公证赋予《借款保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后来赵女士发现该房被法院查封,根本无法交易过户,链家地产也没有进行二次抵押。今年1月6日,由于交易无法继续,链家地产将佣金退还,并先行垫付5万元购房款给赵女士。   赵女士原本以为此房买不了,交易终止这事就完了,但由于卖房人找不到了,链家地产150万的垫资款也无法收回,1月21日,赵女士收到一封《公证处核实函》,内容称出借人未收到这 150万垫资的还款,因为赵女士是保证人,如果赵女士未适当履行还款义务,将出具执行证书。而这正是赵女士当时作为丙方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并公证埋下的隐患,赵女士说,“实际上被查封房产是不能交易的,才有后面垫资时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事情,如果不是为了买房,自己与卖房人不认识也不会给他做保证,所以我的连带保证责任应该被解除,被要求替卖房人还款也是很冤的”。   链家:是否解除购房人连带责任仍在协商   链家地产市场部人士表示,链家有服务承诺,买到法院查封房产,是会先行赔付的。针对赵女士反映的情况,涉及交易本身佣金、定金已经退款、赔付给赵女士了。而关于是否解除购房人连带责任,“肯定不会让购房人还这个钱,但是否出具书面的答复目前高层还在协商”。   链家地产昨日回应新京报称,在房屋买卖中,会遇到签订购房合同后、过户前这个时间差内法院查封正在交易房产的情况,由于中介也没有权力去查阅房屋的产权情况,只有房屋产权人才能申请查阅,但一般很难获得其配合,所以这个风险是不可控的。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表示,除了买卖合同外,买房人要谨慎签署其他合同,避免类似纠纷。   针对这一案例,孙涛律师建议,要少碰公司产权房屋,因为这类房屋可能涉诉人很多。另外购房人也可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检索房产是否被法院查封,以规避风险。   这一说法说与链家相左:房产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可以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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