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房地产登记?
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属实施有效的管理。
2、房地产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房地产登记的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其它登记。
3、什么情形属于房地产变更登记?
下列情形属于房地产变更登记:
(1)地产使用用途改变;
(2)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发生变化的;
(3)房地产座落名称或房地产名称发生变化的;
(4)建筑物、附着物倒塌、拆除。
4、房地产登记是以什么单位进行登记的?
房地产登记是以一宗土地为单位进行登记的。所谓一宗土地,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一宗土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各权利人分别对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申请登记。
5、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