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
开发商: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购房者:
1、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2、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3、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4、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5、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房产证办理部门:
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代办人员:
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二、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业主怎么办 ?
1、开发商是否有义务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权属证书。
房产证办理的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先取得整栋房产的大产权,然后开发商才能向各个业主转移产权权属。如果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其不能取得完全的大产权,那么其也是没有权利也根本无法为业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那么业主也不可能办理下来房产证的;如果开发商不存在不能办理产权证的情形的,但由于开发商不尽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也同样构成违约的。没有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自己也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
2、开发商不帮忙办理房产证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所以但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房产证不能办理,开发商依法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