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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产权性质有哪些种类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5 ℃

      导读: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那么,房产登记可以分为哪些类型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根据测绘确权的相关规定,总共有8大类:

      第一类: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

      具体又分三个细类:(1)直管产、(2)自管产(3)军产。

      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第二类: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三类: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 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四类: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五类: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六类:港、澳、台胞房产。

      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第七类: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第八类: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在这一类。具体有四种: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

      不同类型的房产在权属登记、产权转移等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所面临的问题也不一样。

      知识拓展:

      房产登记的必要性:

      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1)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

      (2)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未进行房产登记的影响:

      (1)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不能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不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3)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发生侵害,或其使用发生

      变化时,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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