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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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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其他必要材料。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可将地役权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房屋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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