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资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失补证(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4、房地产登记册的查阅证明(原件);
三、换发房地产权证或登记证明(含房地产权证破损换证、两证合一等),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4、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一、提交资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失补证(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4、房地产登记册的查阅证明(原件);
三、换发房地产权证或登记证明(含房地产权证破损换证、两证合一等),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4、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